農業部訂頒「115年臺灣農產品海外拓銷獎勵計畫—柚子」作業規範
農業部為拓展我國柚子海外市場,訂定「115年臺灣農產品海外拓銷獎勵計畫-柚子」作業規範,鼓勵外銷業者拓展海外通路,並訂定相關獎勵措施。
| (一) |
獎勵品項:鮮柚子,出口稅則號08054020005。 |
| (二) |
獎勵期間:115年8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 |
| (四) |
獎勵對象: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單一外銷業者於獎勵期間完成出口總量累計超過3公噸(含)者,始具經費請領資格。 |
| 4、 |
其他地區(包含香港、澳門,但不含中國大陸):空運及海運每公斤3元。 |
| 1、 |
單一業者於獎勵期間出口產銷履歷果品總量達100公噸以上者(除中國大陸外不限出口市場),每公斤加碼5元。 |
| 2、 |
出口日本市場,並配合農糧署「115年臺灣文旦柚拓展外銷新興市場分級包裝獎勵辦法」執行果實逐粒黏貼產銷履歷標籤者,每公斤加碼5元。 |
| (七) |
外銷業者須依規定完成基本資料建置、出口登記及經費請領等程序,並配合相關查核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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