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7條暨南投縣魚池鄉民代表會第22屆第18次臨時大會議決通過(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魚鄉代會字第1150000487號函)辦理。 二、 旨揭「南投縣魚池鄉各級學校學生才藝卓越獎勵要點」報請南投縣政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