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節電計畫:本所依據「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113年–115年)積極推動節電措施,落實社會責任,於本所網站自行公開節電工作相關規劃,包括節電實施作法及節電執行成果。
二、實施措施:本所廳舍於109年拆除,新辦公廳聯合行政中心籌建中,自110年起暫駐纖維工藝展示中心。目前廳舍所有照明設施皆為LED燈具、部份場域以感應燈具提供照明,除制訂空調限時、温控及啓動標準外並於開關處揭示相關規定,張貼警示標語。
三、節電成效
(一)本所應搬遷故以113年為基期計算節能成效。
(二)本所將於114年落實各項措施,以達節電0.5%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