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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為公告:有關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辦理「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輔導班」初級認證班(大埔腔)研習課程一案,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一、 依據「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辦理。
二、 為提升本府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認證比率,發揚客家語言文化並落實客語為通行語政策,敬請貴機關鼓勵所屬同仁參與旨揭認證輔導班,並給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三、 旨揭研習課程資訊如下:
(一) 期程:113年3月21日至5月16日。
(二) 時間:(每週四)上午9時至11時50分。
(三) 地點:陽明市政大樓3樓客家事務委員會委員研究室(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四、 為鼓勵本市公教人員積極參與客語認證考試,相關補助及獎勵規定說明如下:
(一) 報名費:完成測驗且無缺考形者,依「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二) 獎勵金:通過初級客語能力認證者,依「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獎勵參與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凡設籍臺中市之市民將核發獎勵金500元。
(三) 獎勵:通過初級客語能力認證者,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提升公教人員客語能力獎勵作業要點」,編制內公教人員嘉獎1次。
(四) 公務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發終身學習時數。
五、 隨函檢附課程表1份,有意報名者請填其線上報名表(https://forms.gle/RkQVP8mYNZ2GYk7Z6),或電洽承辦江先生(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52113)。
六、 報名旨揭認證班者,持本函得至陽明市政大樓附屬平面路邊停車場(不含地下停車場)及第二停車場免費停車,會後請持「停車繳費單」及本函(姓名:_____________ 車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至陽明市政大樓地下1樓交通局櫃檯辦理銷單手續後,再行取車離場,未攜帶本函者無法給予免費停車。另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一般行政,生活資訊,客家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23
  • 發布日期: 2024-02-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