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112年12月21日客會語字第1126701346號函辦理。 |
二、 | 客家委員會為提升家庭客語傳承,鼓勵客語回歸家庭日常生活使用,除有「客語家庭」表揚,將進一步表揚持續投入客語傳習與推廣的「模範客語家庭」,肯定渠等對於客語代代相傳貢獻,爰特訂定旨揭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
(一) | 推薦條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至少2人,2代以上),積極建構家庭具生活化之客語使用環境,殊堪嘉許以為表率者。 |
(二) | 推薦方式:由客家文化重點區(鄉、鎮、市)公所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推薦名單,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初審作業,請於113年1月10日前推薦轄內至多2戶模範客語家庭資料予本府。 |
(三) | 審查程序: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113年1月19日前召開初評審查會,並將「模範客語家庭」候選名單函報客家委員會辦理複審。 |
(四) | 獎勵措施:經複審通過之「模範客語家庭」預定於 113年2月至3月由客家委員會以公開方式表揚,並發給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及榮譽獎狀1幀。 |
三、 | 隨文併附「客語家庭募集活動說明」及「客語家庭表揚報名簡章」各1份,請鼓勵民眾至客語家庭募集活動網站(https://hakkafamily.tw)報名參與。「模範客語家庭」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承辦人:林書鈺,聯絡電話:02-89956988分機304;至「客語家庭」募集及表揚活動,可逕洽活動執行廠商:紳昱祥創意有限公司,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58-057,活動專屬LINEID:@ourshakka,於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時至18時均有專人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