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將以「大規模災害整備」、「跨域支援合作」及「政府持續運作」3大核心規劃,結合「災害防救深耕第3期計畫」所建立之防災士制度及韌性社區制度,予以持續精進運作,並連結民間防救災能量,逐步建立協作機制,同時更進一步以大規模災害整備方向,強化災害防救據點整備及運作、建立公部門業務持續運作計畫、推動大規模災害相互支援及區域聯防運作、建立民間協作及企業合作機制及縱向橫向推動大規模災害政策及訓練等方式,以達成持續強化基層地方政府人員防救災的意識與能力的目標。
本計畫係由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編列補助款,補助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步推動,執行期間由地方政府依財力級次相對編列配合款;其中經常門部分係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辦理,或委託具有經驗與充分能量之學術團體擔任協力團隊,協助辦理本計畫各項工作項目或添購社區簡易防救災設備,資本門經費則補助各地方政府維護更新相關防災資通訊設備,充實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災害應變中心或社區之作業效能。
為利本計畫推動順遂,本市依據「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及「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112年直轄市、縣(市)執行計畫書編製作業規範,規劃相關工作、人力及經費配置等事項,作為本計畫執行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