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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業務 分機127 承辦人: 黃先生

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

 1.須已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者補助者〔即已提出申請,且經審查符合資格者〕。

 2.請攜帶受補助之身心障礙者身份證及身心障礙證明。

   3.若由他人代辦,須攜帶代辦人身分證。

承辦人:黃先生 分機127 諮詢電話:分機101、102、107、141、142、143、140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生活安全,便民服務,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3-10
  • 發布日期: 2012-07-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