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 1.須已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者補助者〔即已提出申請,且經審查符合資格者〕。 2.請攜帶受補助之身心障礙者身份證及身心障礙證明。 3.若由他人代辦,須攜帶代辦人身分證。 承辦人:黃先生 分機127 諮詢電話:分機101、102、107、141、142、14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