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常見業務問答集Q&A > 公用業務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要租借公園辦活動如何辦理?

公園借用請依照本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進行申辦,並準備公園借用申請書、公園借用切結書、借用公園位置圖與大約面積、活動計畫書及身份證明,向本區公用課洽辦,電話:24063979轉分機301辦理。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3-12
  • 發布日期: 2018-06-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公用課
  • 點閱次數: 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