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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三七五租約繼承變更登記應繳文件?

1、耕地租約正本兩份
2、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一份
3、原承租人除戶戶籍謄本及繼承人戶籍謄本各一份
4、繼承人現耕切結書一份
5、繼承系統表一份
6、現耕繼承人切結書一份(非現耕繼承人未拋棄繼承權亦不能按應繼分將耕地承租權歸現耕繼承人繼承時檢附。)
7、遺產分割協議書或繼承權拋棄證明文件一份及印鑑證明書一份
8、委託書一份(委託他人辦理時檢附)
註:戶政事務所不再開立印鑑證明書,請申請人親自到場或公證或認證。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11
  • 發布日期: 2018-06-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