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急難救助是政府依社會救助法令常態性的措施,「急難紓困實施方案(原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則是衛生福利部辦理短期計畫型政策專案,以急迫性個案、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遇到急難為主要對象;若經救助無法紓困或不符申請規定則依社會救助法向公所申請一般性急難救助,一般急難救助的申請是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急難紓困實施方案(原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則向居住地之區公所申請。
一般急難救助與「急難紓困實施方案(原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有何不一樣?可否同時申請?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便民服務,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11
- 發布日期: 2018-06-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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