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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1、對象: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本人、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一人,得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本證應於駕駛本識別證註記牌照之車輛時使用,並由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自持用或其配偶、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持用。
2、應備文件:
(1) 申請表
(2) 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正背面影本(若為身心障礙證明須註記符合行動不便者)
(3) 駕駛執照影本【駕照持有人若非身障者,則須與身障者為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駕照有效日期如過期或地址與戶籍地不符,應同意發證單位向監理站查詢駕照有效使用狀態】
(4) 汽車行車執照影本【以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車為限;汽車行照持有人若非身障者,則須與身障者為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
(5) 申請者為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親屬,應檢具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非同戶籍之親友須提供具有相片及身分證號碼證件以供查核。
(6) 身心障礙者本人及申請人之印章
(7) 受委託申請者,應檢具申請委託書【申請者非身心障礙者或出具駕照或行照之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配偶或親屬時,應檢具申請委託書】
(8) 舊識別證正本繳回【換發、換車、註銷須繳回,若舊證未繳回,須簽切結書】
※ 以上證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便民服務,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11
  • 發布日期: 2018-06-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