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符合補助資格:
一、設籍且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二、全家應計人口之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39,960元。
三、全家應計人口之所有房屋、土地及田賦公告現值合計未超過770萬元。
四、全家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價值為一人時,合計未超過二百萬 元;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十五萬元。
五、未經政府補助(夜間或全日型)收容安置者。
六、符合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其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 年金、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僅得擇一領取。
貳、應備文件:
一、申請人及應計人口:請提供有勾選的人口之新式戶口名簿或國民身份證或手抄身分證字號。
申請人應計人口有: □本人□配偶□父母(如往生者請附除戶謄本)□所有子女(含出嫁女兒)及□同戶籍直系血親。
二、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請注意有效日期)。
三、本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如有軍公教月退俸務必加附內頁最近一年內交易紀錄影本)
四、申請人及代辦人等2人身分證、印章。
五、其他證明文件包括申請人及應計人口,無者免附:
1.
優惠利率存款者(如18%),或領有新制勞保6%提撥者,影印存摺封面及內頁
(一年內交易紀錄)優惠利率或領款證明。
2.
在監證明、失蹤證明、軍公教退休俸撥款資料等文件影本。
3.
外籍配偶請檢附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4.
25足歲以下,本人、同戶籍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且目前就讀高中職以上 之學生,請檢附當年度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2擇1)。
5.
身障者如有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以上情形者,須檢附民事裁定影本,或戶籍 謄本記事欄位載明受輔助宣告或受監護宣告相關事項。
6.
本人身分證、身障證明與印章、監護人或輔助人及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7.
若非身心障礙者本人或監護人、輔助人申請時須檢附委託書。
審核天數30天,經審核通過者,溯至備齊文件之當月生效
參、全家應計算人口:
一、申請人。
二、配偶。
三、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四、同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五、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六、同戶籍內且25足歲以下仍在國內就學非大學以上進修學校、空大、在職班、
學分班等之兄弟姊妹,亦為應計算人口。
肆、補助金額
輕度:每月4,049元
中度以上(含重度、極重度):每月5,4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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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生活補助款何時發放?初審不符合如何提申復?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便民服務,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1-04
- 發布日期: 2025-11-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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