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常見業務問答集Q&A
> 社會福利業務
> 老人補助業務
1、申請資格:
(1)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年滿65歲以上列冊獨居老人或年滿50歲以上獨居身心障礙者(不包含精神異常、患失智症,聘僱看護(傭)者、或經評估不適合使用本系統者)。
(2) 上述對象需經評估日常生活活動量表(ADL)總分90(含)以下。
2、補助標準:
(1) 緊急救護系統一套(自備電話線)。
(2)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免費。
(3) 一般戶需自費。
3、應備文件:相關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影本、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醫師診斷證明書、(中)低收入戶證明、切結書等)。
4、受理單位:財團法人生命連線基金會,聯絡電話:(02)87585868#3315,傳真:(04)2237-2270。
如何申請獨居老人緊急救援守護連線系統服務?
(1)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年滿65歲以上列冊獨居老人或年滿50歲以上獨居身心障礙者(不包含精神異常、患失智症,聘僱看護(傭)者、或經評估不適合使用本系統者)。
(2) 上述對象需經評估日常生活活動量表(ADL)總分90(含)以下。
2、補助標準:
(1) 緊急救護系統一套(自備電話線)。
(2)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免費。
(3) 一般戶需自費。
3、應備文件:相關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影本、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醫師診斷證明書、(中)低收入戶證明、切結書等)。
4、受理單位:財團法人生命連線基金會,聯絡電話:(02)87585868#3315,傳真:(04)2237-2270。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便民服務,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11
- 發布日期: 2018-06-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