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常見業務問答集Q&A > 民政業務 > 原住民補助業務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低收入戶原住民租屋補助須繳交什麼申請資料?

1、租屋補貼申請表。
2、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一份(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3、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4、領款收據及申請人指定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5、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各1份(若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證明免附)。
6、未受本市其他租屋補助切結書。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租賃房屋之水電瓦斯或電信網路帳單等足資證明文件)。
8、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檢附證明(不列入人口收入應計算範圍):
(1) 應徵(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義務役)。
(2) 在學生。
(3) 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4)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5) 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11
  • 發布日期: 2018-06-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