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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書

應附證件: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營利事業登記影印本)
2.非違建施工切結書
3.交通維持說明及簡圖
4.使用道路範圍周邊照片
5.其他
一次申請臨時使用期限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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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11
  • 發布日期: 2017-05-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 點閱次數: 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