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身心障礙證明
說明:
一、疑似身心障礙者可備齊最近三個月內一吋彩色照片3張、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印章至本所申請辦理身心障礙鑑定(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另應帶受託人之身分證及印章及代辦委託書),無法臨櫃領表者,得申請郵寄服務。
(鑑定流程約50個工作天)。
二、申請人如有法定監護人,則須檢附監護人資料(戶籍謄本、監護人身分證件及印章),並請監護人簽章。
三、相關申請資料如附件檔。
承辦人:黃先生 分機:127 諮詢櫃檯:分機101、102、107、141、142、14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