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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輔具器具購買暨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 請向台中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電話:1966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申請表
一、 輔具補助額度每人是以每3年以補助4萬元為限,除申請依規定免部分負擔之項目外(如:EC03~EC10、EG01~EG09),均需依身分別自行負擔部分負
擔(一般戶30%、長照中低收入戶10%、長照低收入戶免部分負擔)。
二、 請於核定日期起3個月內,完成購置輔具及核銷申請,辦理核銷。
三、 本市長照輔具補助以特約單位代為核銷為原則,請申請人持相關資料至特約單位購買,以節省您的時間。本市長照輔具特約單位查詢,請自行至臺中市政府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輔具及無障礙環境改善專區/108年長照特約-「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一覽表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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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生活安全,區里行政,便民服務,一般行政,政令政策,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3-11
  • 發布日期: 2020-03-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