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林先生、李先生、張小姐 分機:109、124、119 諮詢櫃台:100、101、107、141、142、143、102、140
申請方式:
□請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至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
一、本津貼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育有未滿二歲(含當月)兒童。
(二)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三)未接受托育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
二、補助金額規定如下:
(一)每名兒童每月補助新臺幣五千元、第二胎六千元、第三胎以上七千元。
(二)本津貼以月為核算單位。
前項所稱第三名以上者,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三名以上子女。
三、本津貼得追溯自當年符合資格月份開始發給。
四、本補助審核期程約需15至30日,敬請耐心等候。
※如幼兒送保母或托嬰中心,欲改領托育補助,請申請人提早至本所社會課以紙本申請註銷本補助(郵寄或傳真亦可)
註銷補助切結書須申請人"簽名"加"蓋章",幼兒父母(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需蓋幼兒父母章,以示與正本相符)
郵寄地址: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一號三樓(大里公所社會課育兒津貼)
傳真號碼:(04)24072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