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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承辦人及分機:陳小姐114、何小姐115、楊小姐116)

(一)輔助物及標準

 1.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死亡個人時,提供處理喪葬喪葬之人或區公所相關費用之補助。

 2.死亡3個月內申請。

(二)補助金額: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實支實付最高3萬元。

(三)應備文件

 1.喪葬補助申請書。

 2.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死亡證明書或調查相死亡證明書正本1份(除戶謄本或戶口名簿或電子戶籍謄已有登記死亡者免附本)。

 3.死亡者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

 4.殮葬費用收據本:

   (1)買受人與申請人需一致,買受人與申請人不一致時須出具共同委託書。                       

   (2)代辦業者購買受人需契約「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3)品名均需死亡者姓名及殮葬相關費用等,並載明數量及單價。

 5.戶籍證明文件:

   (1)除戶謄本或有註記死亡者之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1份。

   (2)申請人與死亡者俱親屬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1份。

 6.申請人本人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代辦業者請附公司登記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7.申請人郵局帳戶或金融機構帳戶存冊封面影本;代辦業者請附公司帳戶影本。

 八、與死亡者無親屬關係者應備下列文件之一:

 (1)符合申請資格之直接委託書(或切結書)。

 (2)區公所公告屆滿之公文。

(四)承辦人電話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4-22289111轉37216林社會工作師

(五)受理單位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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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26
  • 發布日期: 2015-11-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1694